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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正和岛
“他是个好人,留他一命。”
这是当年曾经绑架俞敏洪的人对自己同伙说过的一句话,把俞敏洪从鬼门关口救了回来。一切只因俞敏洪曾心软准许这个人缓一阵子再退还定金。
年逾60岁的俞敏洪的一生,堪称传奇人生:
生于江苏江阴的农村家庭,历经3次高考考上北京大学,进而创办在中国家喻户晓的英语培训机构——新东方,却几次大起大落、游走在生死边缘,并最终在企业生存的夹缝中闯出一条生路——东方甄选的横空出世。
就像俞敏洪自己所说,“曾经有人问我对生活和命运有没有抱怨,我说,在我的人生辞典里,没有怨天尤人这4个字”。
他描述自己现在的状态是“花甲之年,依然起早贪黑,规划未来,乐此不疲,不知老之将至”。
本文摘录自俞敏洪随笔精选《不负我心》,详细记录了他创业近30年的故事和心得,经出版方授权发布,希望对你有所启发。
口 述:俞敏洪 新东方创始人
我的父亲母亲
上世纪60年代,我出生在江苏省江阴市的一个山村。
我的父亲是个木匠,在家乡一带小有名气。但他不是那种能够做精细家具的木匠,而是在人家造房子时帮忙架大梁的木匠。
闲在家里时,父亲也会做一些家具拿到市场去卖,比如八仙桌、椅子、凳子等。
但他生性粗放,做不了细心的活,所以这些东西就做得让人看不上眼,卖不出好价钱,有时卖不掉就干脆送给别人。
但是,别人从父亲那里买去的东西常常过几天又送回家里修理。在我印象中,父亲用在修家具上的时间比做家具还要多,但他依然乐在其中。
父亲爱喝酒。因为常常帮别人造房子,喝酒就成了免不了的事情。他的酒量不大,比较容易喝醉。喝醉以后一高兴,常常连工钱都不要了。
有一次他和徒弟都喝醉了,回家路上走过家里的稻田,把稻田踩得一塌糊涂,回家倒头就睡。
第二天醒来,他完全不记得昨晚发生的事情,看到一大片稻子被踩成那样,心疼得在田头大骂是哪个龟孙子!
父亲喝酒上瘾。我姐当时是农村赤脚医生,最困难的时候家里没钱买酒,父亲就把我姐医务室的医用酒精偷出来,兑上水喝。
小时候让我记忆最深的有两件事。
一是父亲有上街喝早酒的习惯,有时带上我,花几毛钱买一壶酒、两个鸡头。我们爷俩就坐在街边,一边喝酒一边看着来往的行人;
还有一件事,有次过春节,父亲带我走亲威,结果我喝醉了去爬树,从树上掉到河里差点淹死,为这事父母闹翻了很长时间。
父亲对所有人都很宽厚,从来不和别人吵架、计较,总是喝着酒悠闲地过自己的日子。
后来我读了大学,每年暑假回去时,他会下河摸出一筐鱼虾,然后我们就坐在屋檐下,一边喝酒一边闲聊。
我工作后领到工资的第一件事,就是买了一瓶酒给他带回去,让他高兴了好几个月,只可惜我现在忘了当初买的是什么牌子。
等到我开始挣钱的那年,有一天,突然接到家里的一封电报:父亲病危,速归!
我赶紧从银行里把攒的几千块钱取出来,连夜坐火车回去。当时的火车从北京到常州需要近30个小时。
父亲得的是脑出血,发病没几个小时就去世了,去世前一直喊我的小名“老虎”的“老”字。
回家后只见到安静地躺在灵床上的父亲。
第二天天空飘起了大雪,我哭了整整一天,这是我记忆中哭的时间最长的一次,一直哭到嗓子完全讲不出话来。
我从小就知道生活的艰辛和不易,知道人需要坚毅和努力,这要归功于我的母亲。
母亲是位个性很刚强的人。谁家有了问题,只要母亲一出面,她怎样决断大家就怎样做,从来没有人反对,不是因为她凶,而是因为她威望高。
我记忆中的两件事情说明母亲是个极好的人。
一是有次突然下大雨,家家户户场上晒着粮食,母亲带领全家拼命帮助别人家把粮食往回搬,结果自己家的粮食被淋得湿透了;
还有就是每当村上有人家断了炊,母亲一定是第一个把自己家粮食匀出一半送过去的人,所以整个村庄都佩服她。
尽管母亲很爱我,但却从来没有溺爱过我。她也许是太了解生活的艰难了,所以从小就训练我面对生活的勇气。
每天放学回家,我就忙着割草、喂猪、放羊,这几头猪几只羊,是全家换钱过年的唯一保证。
在我的记忆中,母亲几乎没有打过我。
她只要看我两眼,我就知道自己必须加倍努力,否则事情会很严重,我的勤奋很大程度上是被母亲逼出来的。
我后来能够考上大学,成为老师,也是因为母亲。从小母亲就说在农村一辈子太苦了,能够当个先生最好。(农村人嘴里的先生就是老师的意思)
我高中毕业那年,中国刚恢复高考,我也参加了考试。结果一败涂地,英语才考了33分。回到农村种地,我死心了,母亲不死心。
听说家乡一所初中缺英语老师,她就拼命到校长家走关系,说我高考考的就是英语,英语水平很好,硬是把我塞进学校当了初一的代课老师。
那年我16岁,英语是勉强能背完26个字母的水平,哪里能够教学生。但农村的初一似乎怎么教都行,学生还很喜欢我。
后来,我决定第二次参加高考,结果又落榜了。之所以决定考第三次,也是母亲起了重要作用。
我本来都打算放弃了,但母亲听说县政府正在办一个高考外语补习班,拼命在城里请人帮忙让我进去。
她一个农村妇女,在城里哪有什么关系啊。可她硬是找到补习班的班主任老师,把老师感动得不得不收下我。
母亲从城里回来的那天晚上,下着大暴雨,路上她几次摔进沟里。
我在家里等着母亲,看到她浑身泥水,成了个落汤鸡的模样,立刻就明白这次只有一条路。
拼命学了一年后,我终于通过第3次高考走进北京大学。
“你做生意的话,
只有死路一条”
考上北大后,我兴高采烈、千里迢迢地来到北大,以为有什么好事在等着我,结果进了北大,才知道掉进冰窟窿是什么感觉。
北大是龙争虎斗之地,是人人自栩天才的地方,我进去才发现自己走错地方了。一个农村小土鳖,仿佛进了龙宫,你想那日子会好过吗?
我终于尝到深度自卑的苦涩,而这一滋味差点让我命归黄泉。
刚进北大我就发现自己的普通话不行,别人讲话我能听懂,我讲话别人听不懂。听不懂也就算了,还有同学模仿嘲讽我,我最后就只能闭嘴不说。
紧接着,我发现自己的农村身份和其他同学形成强烈对照。
我的同学大部分都是城市人,带着城市人见多识广的优越感,而我身上穿着打补丁的衣服,脚上穿着农村的土布鞋。
而让人感到绝望的是不管自己多么努力,成绩总是赶不上别的同学。
眼看别的同学轻松参加各种学校活动,组织诗社或竞选,男女同学之间还你来我往谈恋爱,看不出他们平时怎么认真学习,怎么一到期末考试就考到我前面去了?
当然,像我这样的人,要得到女同学的青睐,是太阳从西边出来的事情,我只能在水房里独自难过。
就这样,自卑感在我心中茁壮成长,我把同学的每一句话、每一个眼神都注入了本来并不存在的意义,变得极其敏感和脆弱,以至于时时怀疑自身存在的价值。
到了大三,我那脆弱的身体和神经同时崩溃,终于因严重肺结核被送进北京郊区一个偏僻的传染病医院。
一年后,我从医院出来,有了劫后余生的感觉,回到北大过着麻木的生活,接受了成绩永远不会好的现实,也接受了不会被女生青睐的现实。
但由于病休一年,远离同学的竞争,我反而有了一点自由呼吸的空间。
而正是这一空间使我起死回生,孤独而与世无争地度过大学的最后时光,以刚刚及格的成绩默默无闻地从北大毕业。
1985年大学毕业后,我留在北大当老师,不是因为成绩优秀,而是因为当时北大公共英语迅速发展,师资严重缺乏,结果把我这个中英文水平残缺不全的人留了下来。
这样,我在北大分给我的一间8平方米的地下室里自得其乐,天天在见不到一丝阳光的房间里读马尔克斯的《百年孤独》。
整个楼房的下水管刚好从我房间旁边通过,哗哗的水声24小时不间断地传进耳朵,我把它想象成美丽的瀑布而尽量忽略里面的内容。
当时,北大一个月只有120块钱的工资,生活很艰难。我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——赚到3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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